LEGAL · REFUND POLICY
退費政策
最後更新日期:2026 年 5 月 24 日
退費政策三大重點
天冷靜期
訂閱起 7 天內
無條件全額退費
工作日
退費申請通過後
14 個工作日內入帳
手續費
7 天冷靜期內
退費不收任何手續費
智譜音研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「本公司」)依據《消費者保護法》第十九條規定, 並參酌業界實務,訂定本退費政策。 本政策適用於透過本公司網站訂閱「音樂神盾 Music Shield」服務(以下簡稱「本服務」)之所有客戶。
一、7 天冷靜期無條件退費
自您完成首次訂閱付款之日起 7 日內(含當日), 您可不附理由申請退費,本公司將全額退回您所支付之訂閱費用。
本權利依《消費者保護法》第十九條訂定, 為您依法所享有之權利,本公司不得拒絕。
⚠️ 重要提醒:
「7 天」之起算時點為您完成付款並收到訂閱開通通知 Email 之日, 並非您實際開始使用之日。
二、7 天後之退費規則
2.1 月繳方案
超過 7 天冷靜期後,本公司不再受理當月退費申請。 您可隨時於會員後台取消訂閱, 既已扣款之本期費用不退, 但下一期不再扣款。
2.2 創始會員方案
創始會員同為月繳制,退費規則與前項月繳方案相同; 惟一旦取消訂閱,終身鎖價之資格即不再保留, 日後如需重新訂閱,將依當時公告之正價計費。
例外:若因本公司重大過失(如系統長期無法使用、曲庫大量下架等)導致服務實質中斷, 您可申請退還已扣款但未實際使用之費用。 此情形之認定由本公司客服與您協商,必要時得依法院認定為準。
三、不適用退費之情境
下列情境下,本公司不予退費:
- 已使用超過 7 天冷靜期且非屬本公司重大過失之取消申請
- 因您違反服務條款遭本公司終止帳戶(如轉售帳戶、破解技術保護、提供不實資料等)
- 第二次以上訂閱本服務之客戶(即您曾經訂閱、取消、再次訂閱者,首次訂閱已使用過冷靜期, 後續訂閱無冷靜期。但可繼續於會員後台隨時取消下期續訂)
- 促銷活動 / 折扣方案之訂閱(該方案頁面明文標示「不適用退費政策」者,以該頁面公告為準)
- 免費試用期間(免費期間本來就未付款,無退費議題)
四、退費申請流程
- 提出申請
寄送 Email 至service@zcil.com.tw,主旨註明「退費申請」,內容包含:會員帳號 Email、訂單編號、退費原因(可不填具體理由)。
- 受理確認
本公司於收到您的申請後 3 個工作日內 Email 回覆是否符合退費條件。
- 退費執行
經確認符合條件後,本公司將於 14 個工作日內透過原付款管道辦理退費。
- 實際入帳時間
信用卡退款依各發卡銀行作業時間不同, 通常需 3 至 30 個工作日顯示於信用卡帳單上。
五、退費方式
退費將依您原付款方式原路退回:
- 信用卡付款:退回原刷卡之信用卡
- ATM 轉帳:退至您指定銀行帳戶(需另行提供帳戶資料)
- 超商付款:退至您指定銀行帳戶
注意:若您要求改用其他方式退費(例如原刷卡退轉帳), 本公司得收取必要之手續費。 建議優先採用原路退回。
六、發票處理
若退費發生時尚未開立發票,本公司將直接取消發票開立。
若已開立電子發票,本公司將依《統一發票使用辦法》規定辦理發票作廢或開立折讓單, 您無需另行處理。
若已開立統一編號發票,且您已申報營業稅進項, 您應配合本公司開立進項折讓單, 避免日後稅務查核問題。
七、爭議處理
若您與本公司就退費條件之適用發生爭議,雙方應本誠信原則協商解決。
協商不成時,您可向下列管道申訴:
- 消費者保護專線:1950(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)
- 各縣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
- 司法途徑:依本服務服務條款第十條,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
八、本政策之修訂
本公司得因應法令、營運或業界實務之變動修訂本政策。 修訂後之政策不溯及既往, 您於修訂前完成之訂閱仍適用您訂閱時之退費政策。
九、聯絡我們
退費申請或任何疑問,請聯絡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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